西青区启智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积极开展送教服务的实施意见
时间 : 2012-10-24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09]10号)、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积极开展送教服务的实施意见》(津教委[2009]54号),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完善残疾人教育保障体系,特制定我校2012-2013学年度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积极开展送教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工作要求,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少年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学校教育,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实施全纳教育,让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平等地接受适合其需要和发展的教育,努力实现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零拒绝",完善残疾人教育保障体系。

二、服务对象

送教服务对象为具有我区常住户籍,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智障儿童少年。

根据区残联提供的我区义务教育阶段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花名册,确定我校服务对象。

1、郑旭峰

2、吴昕阳

三、教育形式

送教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送教上门、免费教育的原则,注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他们的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能力。主要采用以下教育形式:

(一)定期选派优秀教师入户送教服务上门。时间每周五下午。

(二)对有能力到学校活动的残疾儿童少年,在家长陪护下,固定时间到启智学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

四、组织管理

成立我校送教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金素校长

副组长:郭玉焕副校长

牛福祥教导主任

成员:张萍袁炜

宋丽安桂敏

五、实施办法

(一)每年9月和2月召开启智学校送教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会,研究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制定年度实施方案与工作计划,具体安排送教服务各环节工作。

(二)教导处根据送教服务所开设的课程,制定学期课表与送教教师人员名单,落实到每一次课。指导和管理学校实施送教服务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送教教师要根据学校学期计划和所任学科特点,深入了解服务对象的现状,制定出行之有效,有针对性的学期计划和课时计划。制作、购买与教学内容相匹配的教学具,学校给予资金保障。

(四)送教服务原则上每周2次,根据我校具体情况,采取上门服务和到校训练相结合的形式,每学年不少于240课时。

(五)建立送教服务工作档案以及每一位服务对象的跟踪记录,包括文字、影像等资料,切实做到送教工作有内容、有记录、有效果。

六、具体措施

(一)提高认识,多方协作,加强对送教服务工作的领导和重视。学校与教师、教师与教师密切合作,各司其责,采取有力措施,切好做好送教服务。

(二)要建立送教入户情况反馈制度,加强跟踪访问,征询家长意见、听取服务对象需求。使教师的教学有章可循,对送教教师的教学表现进行考核评定,对工作突出者给予奖励,确保此项工作的质量。

(三)搞好宣传,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要积极向社会和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宣传此项工作和政策,赢得社会的关心和重视及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尊重残疾人家庭的选择,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四)抓好典型,总结送教服务工作经验。对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服务工作是一项新事物。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立足新的起点和要求,创新发展思路,积极探索适合服务对象的教育规律、途径和方法。